凯发K8国际登录|校长也风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ღღ✿,并报国务院批准ღღ✿,现予以发布ღღ✿,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ღღ✿。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国函〔2004〕30号文件批复从即日起停止执行ღღ✿。
为适应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外汽车产业发展的新形势ღღ✿,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ღღ✿,全面提高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校长也风流ღღ✿,满足消费者对汽车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ღღ✿,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ღღ✿,特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ღღ✿。通过本政策的实施ღღ✿,使我国汽车产业在2010年前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ღღ✿,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ღღ✿。
第一条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ღღ✿,创造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ღღ✿,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ღღ✿。政府职能部门依据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ღღ✿,对汽车ღ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ღღ✿,下同)ღ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管理ღღ✿,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ღღ✿。
第二条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ღღ✿、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ღღ✿。创造良好的汽车使用环境ღღ✿,培育健康的汽车消费市场ღღ✿,保护消费者权益ღღ✿,推动汽车私人消费ღღ✿。在2010年前使我国成为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国ღღ✿,汽车产品满足国内市场大部分需求并批量进入国际市场ღღ✿。
第三条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ღღ✿,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ღღ✿,实施品牌经营战略ღღ✿。2010年汽车生产企业要形成若干驰名的汽车ღღ✿、摩托车和零部件产品品牌ღღ✿。
第四条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ღღ✿,扩大企业规模效益ღღ✿,提高产业集中度ღღ✿,避免散ღღ✿、乱ღღ✿、低水平重复建设ღღ✿。
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ღღ✿,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ღღ✿。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组成企业联盟ღღ✿,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ღღ✿,扩大经营规模ღღ✿。
培育一批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实现规模生产并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ღღ✿,积极参与国际竞争ღღ✿。
第五条国家依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指导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ღღ✿。发展规划包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发展规划ღღ✿。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ღღ✿,报国务院批准施行ღღ✿。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应根据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集团发展规划ღღ✿。
第六条凡具有统一规划ღღ✿、自主开发产品ღღ✿、独立的产品商标和品牌ღღ✿、销售服务体系管理一体化等特征的汽车企业集团ღღ✿,且其核心企业及所属全资子企业ღღ✿、控股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所生产的汽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在15%以上的ღღ✿,或汽车整车年销售收入达到全行业整车销售收入15%以上的ღღ✿,可作为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单独编报集团发展规划ღღ✿,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论证核准后实施ღღ✿。
第七条坚持引进技术和自主开发相结合的原则ღღ✿。跟踪研究国际前沿技术ღ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ღღ✿,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ღღ✿。引进技术的产品要具有国际竞争力ღღ✿,并适应国际汽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发展的需要ღღ✿;自主开发的产品力争与国际技术水平接轨ღღ✿,参与国际竞争ღღ✿。国家在税收政策上对符合技术政策的研发活动给予支持ღღ✿。
第八条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ღღ✿。汽车产业要结合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和排放标准的要求ღღ✿,积极开展电动汽车ღღ✿、车用动力电池等新型动力的研究和产业化ღ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轿车柴油发动机技术ღღ✿。国家在科技研究ღღ✿、技术改造ღღ✿、新技术产业化ღღ✿、政策环境等方面采取措施ღღ✿,促进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和使用ღღ✿。
第九条国家支持研究开发醇燃料ღღ✿、天然气ღღ✿、混合燃料ღღ✿、氢燃料等新型车用燃料ღღ✿,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生产新型燃料汽车ღღ✿。
第十条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要注重发展和应用新技术ღღ✿,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ღღ✿。2010年前ღღ✿,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比2003年降低15%以上ღღ✿。要依据有关节能方面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ღღ✿,建立汽车产品油耗公示制度ღღ✿。
第十一条积极开展轻型材料ღღ✿、可回收材料ღღ✿、环保材料等车用新材料的研究ღღ✿。国家适时制定最低再生材料利用率要求ღღ✿。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和生产ღღ✿,积极发展汽车电子产业ღღ✿,加速在汽车产品ღღ✿、销售物流和生产企业中运用电子信息技术ღღ✿,推动汽车产业发展ღღ✿。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汽车企业集团化发展ღღ✿,形成新的竞争格局ღღ✿。在市场竞争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基础上ღღ✿,通过企业间的战略重组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实现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ღღ✿。
战略重组的目标是支持汽车生产企业以资产重组方式发展大型汽车企业集团ღღ✿,鼓励以优势互补ღღ✿、资源共享合作方式结成企业联盟ღღ✿,形成大型汽车企业集团ღღ✿、企业联盟ღღ✿、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ღღ✿。
第十四条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ღღ✿,将内部配套的零部件生产单位逐步调整为面向社会的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独立的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ღღ✿。
第十五条企业联盟要在产品研究开发校长也风流ღღ✿、生产配套协作和销售服务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ღღ✿,体现调整产品结构ღღ✿,优化资源配置ღღ✿,降低经营成本ღღ✿,实现规模效益和集约化发展ღღ✿。参与某一企业联盟的企业不应再与其它企业结成联盟ღღ✿,以巩固企业联盟的稳定和市场地位ღღ✿。国家鼓励企业联盟尽快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的经济实体ღღ✿。企业联盟的合作发展方案中涉及新建汽车生产企业和跨类别生产汽车的项目凯发K8国际登录凯发APP官网ღღ✿。ღღ✿,按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汽车ღღ✿、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国际合作ღღ✿,发挥比较优势ღღ✿,参与国际产业分工ღღ✿;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与国外汽车集团联合兼并重组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ღღ✿,扩大市场经营范围ღღ✿,适应汽车生产全球化趋势ღღ✿。
第十七条建立汽车整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退出机制ღღ✿,对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汽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改装车生产企业)实行特别公示ღღ✿。该类企业不得向非汽车ღღ✿、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个人转让汽车ღღ✿、摩托车生产资格ღღ✿。国家鼓励该类企业转产专用汽车ღღ✿、汽车零部件或与其它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进行资产重组ღღ✿。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买卖生产资格ღღ✿,破产汽车生产企业同时取消公告名录ღღ✿。
第十八条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管理条例》ღღ✿。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条例》对道路机动车辆的设计ღღ✿、制造ღღ✿、认证ღღ✿、注册ღღ✿、检验ღღ✿、缺陷管理ღღ✿、维修保养ღღ✿、报废回收等环节进行管理ღღ✿。管理要做到责权分明ღღ✿、程序公开ღღ✿、操作方便ღღ✿、易于社会监督ღღ✿。
第十九条制定道路机动车辆安全ღღ✿、环保ღღ✿、节能ღღ✿、防盗方面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ღღ✿。所有道路机动车辆执行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ღღ✿。要符合我国国情并积极与国际车辆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衔接ღღ✿,以促进汽车产业的技术进步ღღ✿。不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ღღ✿,不得生产和销售ღღ✿。农用运输车仅限于在3级以下(含3级)公路行驶ღღ✿,执行相应制定的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ღღ✿。
第二十条依据本政策和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建立统一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管理制度ღღ✿。符合准入管理制度规定和相关法规ღღ✿、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ღღ✿,登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ღ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ღღ✿。公告内产品必须标识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ღღ✿。不得用进口汽车和进口车身组装汽车替代自产产品进行认证ღღ✿,禁止非法拼装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市场ღღ✿。
第二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办理车辆注册登记ღღ✿。
第二十二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准入管理制度对汽车ღ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等产品分类设定企业生产准入条件ღღ✿,对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动态管理ღღ✿,凡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产品ღღ✿,撤消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名录ღღ✿。企业生产准入条件中应包括产品设计开发能力ღღ✿、产品生产设施能力ღ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控制能力ღღ✿、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等要求ღღ✿。
第二十三条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后指定ღღ✿,并按照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开展认证和检测工作ღღ✿。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ღღ✿,不得与汽车生产企业存在资产ღღ✿、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ღღ✿,不得对同一产品进行重复检测和收费ღღ✿。国家支持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汽车ღღ✿、摩托车和重点零部件检测机构规范发展ღღ✿。
第二十四条汽车ღღ✿、摩托车ღღ✿、发动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均要增强企业和产品品牌意识ღღ✿,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ღ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ღ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ღღ✿,维护企业品牌形象ღღ✿。
第二十五条汽车ღღ✿、摩托车ღღ✿、发动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均应依据《商标法》注册本企业自有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ღღ✿。国家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和保护规划ღღ✿,努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ღღ✿。
第二十六条2005年起ღღ✿,所有国产汽车和总成部件要标示生产企业的注册商品商标ღღ✿,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整车产品要在车身外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企业商品商标和本企业名称或商品产地ღღ✿,如商品商标中已含有生产企业地理标志的ღღ✿,可不再标明商品产地ღღ✿。所有品牌经销商要在其销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标示生产企业服务商标ღღ✿。
第二十七条国家支持汽车ღ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建立产品研发机构ღღ✿,形成产品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ღღ✿。自主开发可采取自行开发ღღ✿、联合开发ღღ✿、委托开发等多种形式ღღ✿。企业自主开发产品的科研设施建设投资凡符合国家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规定的ღღ✿,可在所得税前列支ღღ✿。国家将尽快出台鼓励企业自主开发的政策ღღ✿。
第二十八条汽车生产企业要努力掌握汽车车身开发技术ღღ✿,注重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ღღ✿,并尽快形成底盘和发动机开发能力ღღ✿。国家在产业化改造上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ღღ✿、企业联盟或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发具有当代先进水平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整车或部件总成ღღ✿。
第二十九条汽车ღღ✿、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要积极参加国家组织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ღღ✿,加强与科研机构ღღ✿、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研究ღღ✿,注重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ღღ✿。
第三十条汽车零部件企业要适应国际产业发展趋势ღღ✿,积极参与主机厂的产品开发工作ღღ✿。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要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ღღ✿,在一般汽车零部件领域要形成先进的产品开发和制造能力ღღ✿,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ღღ✿,努力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ღღ✿。
第三十一条制定零部件专项发展规划ღღ✿,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进行分类指导和支持ღ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ღღ✿,促使有比较优势的零部件企业形成专业化ღღ✿、大批量生产和模块化供货能力ღღ✿。对能为多个独立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和进入国际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的零部件生产企业ღღ✿,国家在技术引进ღღ✿、技术改造ღღ✿、融资以及兼并重组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ღღ✿。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逐步采用电子商务ღღ✿、网上采购方式面向社会采购零部件ღღ✿。
第三十二条根据汽车行业发展规划要求ღღ✿,冶金ღღ✿、石化化工ღღ✿、机械ღღ✿、电子ღღ✿、轻工ღღ✿、纺织ღღ✿、建材等汽车工业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应注重在金属材料ღღ✿、机械设备ღღ✿、工装模具ღღ✿、汽车电子ღღ✿、橡胶ღღ✿、工程塑料ღღ✿、纺织品ღღ✿、玻璃凯发K8国际登录凯发K8官网首页ღღ✿、车用油品等方面ღღ✿,提高产品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ღღ✿,与汽车工业同步发展ღღ✿。
重点支持钢铁生产企业实现轿车用板材的供应能力ღღ✿;支持设立专业化的模具设计制造中心ღღ✿,提高汽车模具设计制造能力ღღ✿;支持石化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ღღ✿,使成品油ღღ✿、润滑油等油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ღღ✿,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需要ღღ✿。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汽车ღღ✿、摩托车ღღ✿、零部件生产企业和金融ღღ✿、服务贸易企业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汽车营销方式ღღ✿、管理经验和服务贸易理念ღღ✿,积极发展汽车服务贸易ღღ✿。
第三十四条为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ღღ✿,使其在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得到良好的服务ღღ✿,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凡在境内市场销售自产汽车产品的ღღ✿,必须尽快建立起自产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ღღ✿。该体系可由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以自行投资或授权汽车经销商投资方式建立ღღ✿。境内外投资者在得到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后ღღ✿,均可在境内从事国产汽车或进口汽车的品牌销售和售后服务活动ღღ✿。
第三十五条2005年起ღღ✿,汽车生产企业自产乘用车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ღღ✿;2006年起ღღ✿,所有自产汽车产品均要实现品牌销售和服务ღღ✿。
第三十六条取消现行有关小轿车销售权核准管理办法ღღ✿,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ღ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定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ღღ✿。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ღღ✿。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含二手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ღღ✿,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核准ღღ✿、公布ღღ✿。品牌经销商营业执照统一核准为品牌汽车销售ღღ✿。
第三十七条汽车ღღ✿、摩托车生产企业要加强营销网络的销售管理ღღ✿,规范维修服务ღღ✿;有责任向社会公告停产车型ღღ✿,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可靠的配件供应用于售后服务和维修ღღ✿;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授权和取消授权的品牌销售或维修企业名单ღღ✿;对未经品牌授权和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商ღღ✿,不得提供产品ღღ✿。
第三十八条汽车ღღ✿、摩托车和零部件销售商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ღღ✿。对销售国家禁止或公告停止销售的车辆的ღღ✿,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ღღ✿、厂址ღღ✿、合格证销售车辆的凯发K8真人ღღ✿,未经汽车生产企业授权或已取消授权仍使用原品牌进行汽车ღღ✿、配件销售和维修服务的ღღ✿,以及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并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的ღღ✿,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ღღ✿。
第三十九条汽车生产企业要兼顾制造和销售服务环节的整体利益ღღ✿,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它法人机构的ღღ✿,应视为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变更ღღ✿,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ღღ✿,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ღღ✿。
第四十条按照有利于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原则ღღ✿,改革政府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制度ღღ✿,实行备案和核准两种方式ღღ✿。
1.现有汽车ღ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生产能力和增加品种ღღ✿,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ღღ✿。
第四十二条实行备案的投资项目中第1款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ღღ✿;第2ღღ✿、3款由企业直接报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备案ღღ✿。备案内容见附件二ღღ✿。
1.新建汽车ღღ✿、农用运输车ღღ✿、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ღღ✿,包括现有汽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新的独立法人生产企业ღღ✿。
第四十四条实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或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ღღ✿,其中投资生产专用汽车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管理部门核准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ღღ✿,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国务院核准ღღ✿。
第四十五条经核准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发展规划ღღ✿,其所包含的项目由企业自行实施ღღ✿。
1.新建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生产企业要具备技术开发的能力和条件ღღ✿,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ღღ✿。
2.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ღღ✿,要具备产品开发的能力和条件ღღ✿。
3.跨产品类别生产其它类汽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ღღ✿,项目投资总额(含利用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ღღ✿,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ღღ✿,银行信用等级AAAღღ✿。
4.跨产品类别生产轿车类ღღ✿、其他乘用车类产品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批量生产汽车产品的业绩ღღ✿,近三年税后利润累计在10亿元以上(具有税务证明)ღღ✿;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ღღ✿,银行信用等级AAAღღ✿。
5.新建汽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ღღ✿,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ღღ✿,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要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ღღ✿,且投资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ღღ✿。新建乘用车ღღ✿、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ღღ✿。
新建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ღღ✿,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ღღ✿,其中自有资金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要建立研究开发机构ღღ✿,产品水平要满足不断提高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要求ღღ✿。
第四十八条汽车整车ღღ✿、专用汽车ღ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ღღ✿。股票上市的汽车整车ღღ✿、专用汽车凯发K8旗舰厅ღღ✿,ღ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ღღ✿,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ღღ✿。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ღღ✿、商用车类ღღ✿、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ღღ✿,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它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ღღ✿。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对控股另一家企业ღღ✿,则视为同一家外商ღღ✿。
第四十九条国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出口加工区内投资生产出口汽车和车用发动机的项目ღღ✿,可不受本政策有关条款的约束ღღ✿,需报国务院专项审批ღღ✿。
第五十条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合营各方延长合营期限ღღ✿、改变合资股比或外方股东的ღღ✿,需按有关规定报原审批部门办理ღღ✿。
第五十一条实行核准的项目未获得核准通知的ღღ✿,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征用ღღ✿,国有银行不得发放贷款ღღ✿,海关不办理免税ღღ✿,证监会不核准发行股票与上市ღ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手续ღღ✿。国家有关部门不受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申请ღღ✿。
第五十二条国家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努力提高汽车产品本地化生产能力ღღ✿,带动汽车零部件企业技术进步ღღ✿,发展汽车制造业ღღ✿。
第五十三条汽车生产企业凡用进口零部件生产汽车构成整车特征的ღღ✿,应如实向商务部ღღ✿、海关总署ღღ✿、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ღღ✿,其所涉及车型的进口件必须全部在属地海关报关纳税ღღ✿,以便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管理ღღ✿。
第五十四条严格按照进口整车和零部件税率征收关税ღღ✿,防止关税流失ღღ✿。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申领配额ღღ✿、进口报关ღღ✿、产品准入等环节进行核查ღღ✿。
第五十五条汽车整车特征的认定范围为车身(含驾驶室)总成ღღ✿、发动机总成ღღ✿、变速器总成ღღ✿、驱动桥总成ღღ✿、非驱动桥总成ღღ✿、车架总成ღღ✿、转向系统ღღ✿、制动系统等ღღ✿。
第五十六条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认定范围包括整套总成散件进口ღღ✿,或将总成或系统逐一分解成若干关键件进口ღღ✿。凡进口关键件达到或超过规定数量的ღღ✿,即视为构成总成特征ღღ✿。
2.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余三个总成(含)以上装车的ღღ✿;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余五个总成(含)以上装车的校长也风流ღღ✿。
第五十八条国家指定大连新港ღღ✿、天津新港ღღ✿、上海港ღღ✿、黄埔港四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ღღ✿、深圳(黄岗)两个陆地口岸ღღ✿,以及新疆阿拉山口口岸(进口新疆自治区自用ღღ✿、原产地为独联体国家的汽车整车)为整车进口口岸ღღ✿。进口汽车整车必须通过以上口岸进口ღღ✿。2005年起ღღ✿,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ღღ✿。
第五十九条国家禁止以贸易方式和接受捐赠方式进口旧汽车和旧摩托车及其零部件ღღ✿,以及以废钢铁ღღ✿、废金属的名义进口旧汽车总成和零件进行拆解和翻新ღღ✿。对维修境外并复出境的上述产品可在出口加工区内进行ღღ✿,但不得进行旧汽车校长也风流ღღ✿、旧摩托车的拆解和翻新业务ღღ✿。
第六十条对进口整车ღ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ღღ✿,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ღღ✿。对国外送检样车ღღ✿、进境参展等临时进口的汽车ღღ✿,按照海关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ღღ✿。
第六十一条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ღღ✿,改善汽车使用环境ღღ✿,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ღღ✿。引导汽车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ღღ✿、低污染ღღ✿、小排量ღღ✿、新能源ღღ✿、新动力的汽车ღღ✿,加强环境保护ღღ✿。实现汽车工业与城市交通设施ღღ✿、环境保护ღღ✿、能源节约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ღღ✿。
第六十二条建立全国统一ღღ✿、开放的汽车市场和管理制度ღღ✿,各地政府要鼓励不同地区生产的汽车在本地区市场实现公平竞争ღღ✿,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产品实施歧视性政策或可能导致歧视性结果的措施ღღ✿。凡在汽车购置ღღ✿、使用和产权处置方面不符合国家法规和本政策要求的各种限制和附加条件ღღ✿,应一律予以修订或取消ღღ✿。
第六十三条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针对汽车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ღღ✿,规范汽车注册登记环节和使用过程中的政府各项收费ღღ✿。各地在汽车购买ღღ✿、登记和使用环节ღღ✿,不得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和金额ღღ✿,如确需新增校长也风流ღღ✿,应依据法律ღღ✿、法规或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按程序报批ღღ✿。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ღღ✿,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ღღ✿。对违反规定强制收取的ღღ✿,汽车消费者有权举报并拒绝交纳ღღ✿。
第六十四条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ღღ✿。汽车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维修保养ღღ✿、非法定保险ღღ✿、机动车停放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ღღ✿,应以汽车消费者自愿接受服务为原则ღღ✿,由经营服务单位收取ღღ✿。维修保养等竞争性行业的收费及标准ღღ✿,由经营服务者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机动车停放等使用垄断资源进行经营服务的ღღ✿,其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授权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ღღ✿、公布并监督实施ღღ✿。经营服务者要在收费场所设立收费情况动态告示牌ღღ✿,接受公众监督ღღ✿。
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ღღ✿。所有收费站点均应在收费站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ღღ✿。
第六十五条积极发展汽车服务贸易ღღ✿,推动汽车消费ღღ✿。国家支持发展汽车信用消费ღღ✿。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ღღ✿,完善汽车信贷抵押办法ღღ✿。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ღღ✿,允许消费者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获取汽车消费贷款ღღ✿。经核准ღ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设立专业服务于汽车销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ღღ✿,外资可开展汽车消费信贷ღღ✿、租赁等业务ღღ✿。努力拓展汽车租赁ღღ✿、驾驶员培训ღღ✿、储运ღღ✿、救援等各项业务ღღ✿,健全汽车行业信息统计体系ღღ✿,发展汽车网络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ღ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消费者信用信息体系ღღ✿,并实现信息共享ღღ✿。
第六十六条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ღღ✿。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统一规范二手车交易税费征管办法ღღ✿,方便汽车经销企业进行二手车交易ღღ✿,培育和发展二手车市场ღღ✿。
建立二手车自愿申请评估制度ღღ✿。除涉及国有资产的车辆外ღღ✿,二手车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ღღ✿;当事人可以自愿委托具有资质证书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ღღ✿,供交易时参考ღ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对交易车辆进行评估ღღ✿。
第六十七条开展二手车经营的企业ღღ✿,应具备相应的资金ღღ✿、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ღ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开展经营活动ღღ✿。汽车销售商在销售二手车时ღღ✿,应向购车者提供车辆真实情况ღღ✿,不得隐瞒和欺诈ღღ✿。所销售的车辆必须具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ღღ✿,同时具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证明ღღ✿。购车者购买的二手车如不能办理机动车转出登记和转入登记时ღღ✿,销售商应无条件接受退车ღ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ღღ✿。
第六十八条完善汽车保险制度ღღ✿。保险制度要根据消费者和投保汽车风险程度的高低来收取保费ღღ✿。鼓励保险业推进汽车保险产品多元化和保险费率市场化ღღ✿。
第六十九条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研究本市的交通需求和交通方式与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等交通资源平衡发展的政策和方法ღღ✿。制定非临时性限制行驶区域交通管制方案要实行听证制度ღღ✿。
第七十条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ღღ✿,以保障交通通畅ღღ✿、方便停车和促进汽车消费为原则ღღ✿,积极搞好停车场所及设施的规划和建设ღღ✿。制定停车场所用地政策和投资鼓励政策ღღ✿,鼓励个人ღღ✿、集体ღღ✿、外资投资建设停车设施ღღ✿。为规范城市停车设施的建设ღღ✿,建设部应制定相应标准ღღ✿,对居住区ღღ✿、商业区ღღ✿、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等建立停车设施提出明确要求ღღ✿。
第七十一条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汽车排放标准ღღ✿,并根据国情分为现行标准和预期标准ღღ✿。各省ღღ✿、自治区ღღ✿、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ღღ✿,选择实行现行标准或预期标准ღღ✿。如选择预期标准为现行标准的ღღ✿,至少提前一年公布实施日期ღღ✿。
第七十二条实行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登记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检验管理制度ღღ✿,各地不得自行制定管理办法ღღ✿。在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时ღღ✿,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或授权规定应当提供的凭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ღღ✿、机动车来历证明ღღ✿、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进口证明ღღ✿、有关税收凭证ღღ✿、法定保险的保险费缴费凭证ღღ✿、年度检验合格凭证等)外ღ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额外要求提交其它凭证ღღ✿。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不得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时增加查验其它凭证ღღ✿。汽车消费者提供的手续符合国家规定的ღ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拒绝办理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ღღ✿。
第七十三条公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根据汽车产品类别ღღ✿、用途和新旧状况商有关部门制定差别化管理办法ღღ✿。对新车ღღ✿、非营运用车适当延长检验间隔时间ღღ✿,对老旧汽车可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和检验项目ღღ✿。
第七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汽车租赁ღღ✿、汽车消费信贷ღღ✿、二手车交易时可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产权凭证使用ღღ✿,在汽车交易时必须同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转户ღღ✿。
第七十五条汽车行业组织ღღ✿、中介机构等社会团体要加强自身建设ღღ✿,增强服务意识ღღ✿,努力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ღღ✿;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相关业界的交流活动ღღ✿,在政府与企业间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ღღ✿,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
第七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ღღ✿、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内地投资汽车工业的ღღ✿,从本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ღღ✿。
第七十七条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出台之前ღღ✿,暂行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ღღ✿。